SBIR ・ SIIR ・ CITD ・ 臺北市 SITI

政府研發補助計畫代辦
適格性評估、計畫書撰寫、核銷結案一次到位

已完成公司登記,想申請 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CITD 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臺北市 SITI 產業發展獎勵補助?先做免費適格性評估,確認你這個案子有沒有機會,再決定要不要委任。

※ 尚未設立公司?我們另有「公司設立 → 補助提案」一站式整合服務
SBIR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SIIR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CITD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SITI臺北市產業發展局

先確認:你適不適合申請?

研發型補助不是人人可申請。以下條件先自我檢核,省下彼此的時間。

✅ 適合申請的對象

已完成公司登記的中小企業
具體創新研發項目或服務創新提案
公司無重大違規、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自籌部分經費(補助為部分補助,非全額)
能配合期中/結案報告與經費核銷
研發成果可落地應用於營運或市場

✕ 不適用本服務的情況

尚未設立公司的個人創業者(請看 一站式服務
學生、待業者的青年創業/微型創業類補助
僅為購置設備而無研發內容的提案
尋找免還款開店資金(補助非融資,兩者不同)

四大主力補助計畫

以下為我們協助最多的四個計畫。金額、期程與受理方式依各計畫當年度官方公告為準,以下標示為 115 年度資訊。

常規型

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中小企業案量最大的研發補助,依研發階段分為先期研究(Phase 1)、研究開發(Phase 2)與加值應用(Phase 2+),並有個別申請與聯盟申請兩種形式。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Phase 1 先期研究每案上限 150 萬(期程 6 個月)
Phase 2 研究開發每年上限 600 萬
2 年全程上限 1,200 萬
Phase 2+ 加值應用每案上限 600 萬
補助比例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梯次型・每年 2 梯

SIIR 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

針對服務模式、商業模式與營運流程的創新。115 年度聚焦三大主題:智慧應用、體驗價值、低碳循環,適合零售、餐飲、物流、觀光與數位服務業者。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受理方式每年 2 梯次,全面線上申請
申請憑證須以工商憑證完成驗證
梯次型

CITD 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

協助傳統產業進行產品開發與技術升級。115 年度補助類別為產品開發研發聯盟;另設有「企業創新方法導入輔導」可一併評估。

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115 年第 1 梯次受理至 115/2/9
創新方法導入輔導受理至 115/5/15
執行期程至 115/11/30 止
常規型・隨到隨審

臺北市 SITI 產業發展獎勵補助

設籍臺北市企業的在地資源,方案涵蓋創業補助、研發補助、品牌建立、創新育成等類型。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受理方式隨到隨審
(主題式研發補助為批次受理)
審查時程收件後約 60–90 天
適合對象設籍臺北市之企業

為什麼找專利事務所辦 SBIR?

這是法創與一般補助代辦最實質的差異,而且差異就寫在官方的會計科目編列原則裡。

「專利申請費」是 SBIR 可編列的補助科目

依 SBIR 會計科目及編列原則,計畫執行期間就研發成果提出專利申請所生之必要費用可編列,國內專利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 3 萬元、國外專利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 10 萬元(同一專利名稱視為 1 案)。

✓ 可編列

向專利專責機關提出申請之相關費用,含官方受理申請及實體審查規費、國內外代理人費用等,涵蓋專利申請、簽辦至領證各階段必要之費用。

✕ 不可編列

維持年費、補呈文件、修正、申復、面詢、請求再審查或繼續審查、申領證書費用、申請前之檢索諮詢評估、代理人核駁報導分析,以及決定放棄答辯之結案費用。

編列與核銷的細節,才是真正卡人的地方:

  • 計畫書內須預先述明擬申請之案件件數、專利類型,並提供申請人與申請國別背景資料,作為預算審查依據。
  • 核銷須經技術審查委員審閱認可,確認該專利確為計畫研發成果所產出。
  • 代收轉代付收據須列示請款日期、收據單號、專利申請客戶名稱、案件名稱、申請國別、專利申請號、請款事由與費用明細
  • 費用單據日期須落在計畫核定之起迄期間內,且營業稅不得報支;涉及外幣須附當時匯率表。

上面這些,是專利事務所每天在做的事。我們能把這個科目編得過、也報得掉,並在同一個案子裡把研發成果的智財布局一起做好。

不適合就直說

適格性評估後若機會偏低,我們會說明原因與可行的替代方案,而不是先收費再說。

計畫書智財章節更扎實

研發成果的專利布局是評審關注項目,這部分由專利師本人撰寫,不是套模板。

雙品牌分工

智財與法律由法創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承辦;政府補助提案由臺灣智庫事業機構承辦。

SBIR 經費編列常見地雷

依 115 年度會計科目及編列原則整理,這幾條最常在審查與核銷階段被打回。

人事費占比與待聘人員

人事費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60% 為原則,超過須敘明理由;待聘人員人月數不得超過總研發人月數 30%。各職級年酬勞另有編列上限(計畫主持人 150 萬/年、研究員級 125 萬/年、副研究員級 100 萬/年、助理研究員級 75 萬/年)。

委託諮詢費限制多

占計畫總經費 5% 為上限,且以首次申請 SBIR 並獲推薦之中小企業為主、每家企業限 1 次。諮詢單位須為 7020 管理顧問業或 I103060,並通過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且不得與轉委託單位為同一單位。

設備是「使用費/維護費」不是購置

研發設備相關科目為使用費與維護費,單純採購設備並非補助意旨。若你的需求是設備汰換,我們會建議改走其他資源。

國內差旅費有適用前提

僅限兩種情形:計畫有編列「技術移轉及委託費」而衍生之必要差旅,或因計畫開發需至服務/驗證場域且與查核點對應。出差人員限人事費已編列之研發人員

※ 上述為 115 年度(114 年 11 月核定版)內容整理,各年度可能調整,實際請以主辦單位當年度公告之申請須知與附件為準。

常規型 vs 梯次型:什麼時候該開始準備?

梯次型計畫錯過收件期就要等下一梯,建議提前 6–8 週啟動。

計畫型態115 年度受理情形建議啟動時機
SBIR常規型分 Phase 1/2/2+ 階段申請研發項目確定即可啟動
臺北市 SITI常規型隨到隨審;主題式研發補助為批次受理隨時可啟動,收件後約 60–90 天出結果
SIIR梯次型每年 2 梯次公告收件前 6–8 週
CITD梯次型第 1 梯次受理至 115/2/9;創新方法導入輔導至 115/5/15公告收件前 6–8 週

※ 上述期程為 115 年度公告資訊,各年度可能調整,實際請以主辦單位當年度公告為準。歡迎來電或加 LINE 詢問最新梯次。

我們怎麼協助你

從評估到核銷全程陪跑,不是交出一本計畫書就結束。

適格性評估

先判斷有無機會,不適合會直說。

定位與包裝

把技術亮點對準評審關注的創新性與可行性。

計畫書撰寫

依官方範本逐章撰寫,經費編列符合補助規範。

簡報答詢輔導

模擬審查委員提問,協助準備口頭報告。

期中結案輔導

進度報告、經費核銷、成果驗收全程協助。

常見問題

來電與 LINE 諮詢最常被問到的幾題。

補助款需要償還嗎?要給政府股份嗎?

不需要。政府補助款屬補助性質,不需償還,也不需釋出股權。但須依核定內容執行並完成核銷,未依規定執行可能被追回部分款項。

補助是全額補助嗎?我要準備多少自籌款?

是部分補助。以 SBIR 為例,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50%,其餘由企業自籌。實際比例依各計畫當年度公告,評估時我們會依你的案子試算。

我還沒設立公司,可以申請嗎?

本頁四個計畫都要求申請人為已完成公司登記的企業。若尚未設立,我們有「公司設立 → 補助提案」的一站式整合服務,可先設立再提案,看一站式服務

設備採購可以申請補助嗎?

研發型補助多數不補助單純的設備購置,補助的是研發過程中的人事費、材料費、委外研究等。若你的需求是設備汰換,我們會建議改走其他資源。

專利申請費真的可以報嗎?

SBIR 可以。計畫執行期間就研發成果提出專利申請的必要費用可編列,國內每案上限 3 萬元、國外每案上限 10 萬元。但年費、答辯與申請前檢索諮詢不在補助範圍,且需在計畫書中預先載明申請件數與國別。

從開始準備到送件要多久?評估要收費嗎?

視計畫複雜度一般約 4–8 週;梯次型建議在收件公告前先啟動。初步適格性評估免費,加 LINE 或來電說明公司狀況與研發項目即可。

先做免費適格性評估,再決定要不要委任

告訴我們公司狀況與研發項目,顧問會直接回覆你這個案子有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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