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 類:
不含藥化粧品及盥洗用製劑
不含藥牙膏、牙粉
香料、香精油
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洗衣用劑
清潔劑、擦亮劑及研磨劑。
注釋:
本類主要包括不含藥盥洗用製劑,以及家庭及其他環境使用的清潔劑。
特別包括:
盥洗用衛生製劑
浸漬化粧水的紙巾
人用或動物用除臭劑
室內芳香劑
美甲貼
亮光蠟
砂紙。
特別不包括:
用於製造化粧品的成分,例如維生素、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第1類)
製程用油脂去除劑(第1類)
煙囪用化學清潔劑(第1類)
非人用或動物用除臭劑(第5類)
含藥的洗髮精、肥皂、乳液及牙膏、牙粉(第5類)
指甲砂銼、金剛砂銼刀、磨石及砂輪(手工具)(第8類)。
化粧及清潔器具,例如化粧刷(第21類),清潔用布、墊及抹布(第21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