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類:
工業、科學、照相用,以及農業、園藝、林業用之化學品
未加工人造樹脂、未加工塑膠;滅火及防火製劑
回火及焊接製劑
為鞣製獸皮及皮革用鞣劑
工業用黏著劑
油灰及其他糊狀填充劑
堆肥、動物性肥料、化學肥料
工業及科學用生物製劑。
注釋:
本類主要包括工業、科學及農業用化學品,包括製成屬於其他類別產品用的化學品。
特別包括:
感光紙;修補輪胎合成製劑;非食品保存用鹽
用於食品工業用化學品的某些添加劑,例如果膠、卵磷脂、酵素及化學防腐劑
用於製造化粧品及藥品的某些成分,例如維生素、防腐劑及抗氧化劑
某些過濾性材料,例如礦物性物質、植物性物質及顆粒狀的陶瓷材料。
特別不包括:
未加工天然樹脂(第2類),半加工樹脂(第17類)
醫療用或獸醫用化學製劑(第5類)
殺真菌劑、除草劑及殺蟲劑(第5類)
文具用或家庭用黏著劑(第16類)
保存食品用鹽(第30類)
覆蓋植物根部用稻草(第31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