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7 月 25 日

接到國外法院的智慧財產權侵權訴狀,是否一定要親自應訴?

各國的法律規定會有不同,大部分民事訴訟均可委託律師代理訴訟,但對於重大案件或刑事案件,則會要求當事人出庭應訴。例如,美國法律府與法官裁量權相當大,只要法官認為當事人將來無法保證出庭,或只要根據另一方的「宣誓書」而不須具體證據,即有權決定是否羈押當事人。一旦當事人有違反法官指示、命令,或任何妨礙司法程序的行為,法官都可依「藐視法庭」,直接裁定羈押當事人或處以罰緩,完全由法官主觀來認定。

當接到國外法院的智慧財產權侵權訴狀時,並不一定需要親自應訴,但是確實需要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來回應訴狀。這裡有幾個步驟和選項,以便年輕企業主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處理這種情況:

瞭解訴訟的性質:首先,需要確定訴訟涉及的具體智慧財產權問題,例如專利、商標或版權侵犯。

聘請專業律師:在外國進行法律應對通常需要當地的法律專業知識。聘請當地律師可以幫助解釋法院通知的內容並提供具體的應對策略。

考慮替代爭議解決方案:根據訴訟的性質和相關的法律框架,可能可以透過調解或仲裁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爭議,這樣可以減少成本和時間 。

了解法律程序:如果需要進行法律應對,應該了解該國的法律程序,例如歐盟的小額訴訟程序允許在不必親自出庭的情況下處理跨國訴訟 。

應對訴狀的時間:通常,對於法院的訴狀有一定的回應期限,未能在期限內回應可能導致不利後果,如默認判決。 通過以上步驟,企業主可以更加有效地管理和回應國際智慧財產權爭議,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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