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審查基準第2章,為符合專利法第21條的規定,發明必須具備技術性,也就是要有實際可行的技術手段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單純的發現、科學原理、資訊揭示或美術創作等,因為這些不屬於技術性範疇。如果您的發明概念符合上述要件,且屬於涉及技術領域的技術手段,即使尚未對應到實際產品,也建議及早申請專利以保護公司的研發成果。簡言之,只要您的發明概念符合技術性要求,您即可申請專利。
根據專利審查基準第2章,為符合專利法第21條的規定,發明必須具備技術性,也就是要有實際可行的技術手段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單純的發現、科學原理、資訊揭示或美術創作等,因為這些不屬於技術性範疇。如果您的發明概念符合上述要件,且屬於涉及技術領域的技術手段,即使尚未對應到實際產品,也建議及早申請專利以保護公司的研發成果。簡言之,只要您的發明概念符合技術性要求,您即可申請專利。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0樓之9
企業家大樓(經濟部能源局)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425號18樓之2
中華世貿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