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20 日

台灣商標-第十七類說明

未加工及半加工之橡膠、馬來樹膠、樹膠、石棉、雲母及該等材料之替代品;生產時使用之擠壓成型塑膠及樹脂;包裝、填塞與絕緣材料;非金屬製可彎曲之輸送管、管及軟管。
注釋:

本類主要包括電絕緣、隔熱或隔音材料及生產時使用的塑膠片、塊及條,以及某些橡膠、馬來樹膠、樹膠、石棉、雲母或其替代材料的製品。

特別包括:

輪胎翻新用的橡膠材料;

漂浮式防污染屏障;

非文具以及非醫療或非家庭用膠帶;

非包裝用塑膠膜,例如窗戶用防強光薄膜;

非紡織品用的彈性線及橡膠或塑膠製線;

某些不按功能或用途分類的本類原料製品,例如插花支撐用發泡塑料、橡膠或塑膠製的襯墊及填塞材料、橡膠塞、橡膠製緩衝減震器、包裝用橡膠袋。

特別不包括:

消防水帶(第9類);

衛生設備一部分的管件(第11類)及金屬製硬管(第6類)及非金屬製硬管(第19類);

建築用隔熱玻璃(第19類);

某些依其功能或用途分類的本類原材料製品,例如樹膠脂(第2類),牙科用橡膠(第5類),消防員用石棉擋板(第9類),修補內胎用膠片(第12類),橡皮擦(第16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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