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加工農業、水產養殖、園藝及林業產品;未加工穀物及種子;新鮮水果及蔬菜,新鮮香草;天然植物及花卉;球莖,植物種苗及植栽用種子;活動物;動物用飼料及飲料;釀酒麥芽。
注釋:
本類主要包括未經調製以供食用的土地產物及海產、活動物及植物,以及動物飼料。
特別包括:未加工穀物;新鮮水果及蔬菜,甚至經過洗滌或打蠟;
植物渣滓;未加工藻類;未鋸木材;已受精種蛋;新鮮蘑菇及松露;
供動物用墊草,例如寵物用香味沙及紙製沙。
特別不包括:
微生物的培養物及醫療用水蛭(第5類);
動物用膳食補充品及含藥飼料添加物(第5類);
半加工木材(第19類);人造魚餌(第28類);米(第30類);菸草(第34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