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5 月 14 日

被外國法院判有罪,請問外國判決在台灣是否具有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則上在台灣承認外國法院對民事案件所做出的確定判決。然而,有四種情形下不予承認其效力:(1)違反台灣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2)未通知或未給予被告當事人充分之機會辯論;(3)就同一事項已有台灣或他國法院之確定判決;(4)外國法院之判決未經台灣主管機關之承認。 在台灣,承認外國判決並不等同於承認其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此外,外國判決在台灣的效力僅是賦予其在台灣執行的力量,對於其原本應具有之確定力,應依判決國之相關法律認定。因此,若被外國法院判有罪,其在台灣是否具有效力,需視該外國判決是否符合上述承認效力的情形,並依照判決國的相關法律及台灣的執行程序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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